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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12-23 10:13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负责承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公园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及生态修复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我市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机构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3-29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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