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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对全市“省办、地管、县监督”的国有林场国有资产分类的事务性工作。
二、负责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指导和检查考核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三、承担推进林长制工作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593-2824067、0593-288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