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126-0401-2020-00023
- 发文字号: 宁林种〔2020〕5 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0-06-09
- 标 题: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全市2020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的通报
- 有 效 性: 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种子法》,加强对种苗生产、流通、使用过程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等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林函〔2020〕45号)文件部署,并结合“双打”要求,市林业局组织种苗站、科技中心、林场管理中心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于2020年6月1日至9日赴福安市、霞浦县、福鼎市开展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检查组各抽查被检查县(市、区)2片林业工程造林地(或苗圃地),共涉及杉木、木荷、红锥、柳杉、青榨槭、黄花槐等6个树种,抽查采取现场抽样检测与内业档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生产和使用环节林木种苗质量等情况。
二、调查、检测依据
(一)调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等。
(二)检测依据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容器育苗技术》等正式颁布施行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标准的,以造林作业设计或合同中对种苗质量的要求为准。
三、检查结果
(一)林木种苗质量情况。检查组抽查福安市、霞浦县、福鼎市3个县(市、区)6家造林单位共9个苗批,涉及杉木、木荷、红锥、柳杉、青榨槭、黄花槐等6个树种。其中苗批质量9个合格,0个不合格;苗木成活率均在95%以上,综合评价均为合格(详见附件1、2)。
(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和标签制度执行情况。被抽查6家造林单位(3家国有林场、3家营造林公司),均有办理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均附有标签,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三)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被检查县种苗站均开展种苗质量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检。被抽查造林单位基本能落实质量自检制度,自检率为100%。
(四)林木种苗来源与检疫情况。抽查的9个苗批,均能比较清楚其来源情况,来源凭证较齐全;6家被查单位均能提供植物检疫证(外县调入)、产地检疫合格证。
(五)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情况。被查的6家单位均有建立档案,且较为规范,均附有供种单位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检疫证、发票合同等相关档案材料。
(六)良种使用情况。6家被查单位中有2家使用良种苗木造林,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良种证、检疫证明、苗木标签、发票合同等相关档案材料较为齐全,其他4家使用一般苗木造林。
(七)植物新品种权情况。未发现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
(八)种苗执法开展情况。各县均有开展种苗执法,未发现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等违法案件。
四、存在的问题
(一)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比较薄弱,部分县(市、区)甚至还未成立林木种苗机构,难以发挥种苗行政管理职能;此外,部分县(市、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未能充分发挥种苗行政许可、种苗执法、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执法难,个别工程用苗由农民群众和个体造林户自行调拨,市场、时间不固定,点多面广,这些就给种苗执法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加剧监管的难度。
(三)良种使用率较低。近几年全市育苗数量逐年减少,营造林使用苗木大多为外市或者外省调入,大部分均为一般苗木,良种造林面积相对较小。
六、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种苗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广泛性和主动性。各县应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加强与营林部门的配合,大力推广良种苗木造林。同时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不断促进林木种苗质量上新台阶。
(二)加大种苗执法力度,加强种苗执法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执法管理水平, 增强执法管理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无证经营,依法维护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加强种苗市场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两证办理及延续工作,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的行为,提高苗农自觉办证的意识。
(三)加强督促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做到心中有数,有据可依。各县要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制度,促进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工作有序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种苗市场监测。加强种苗供求数量的监测,及时发布种苗市场行情,做好种苗信息服务。根据种苗供求情况,组织指导生产经营者开展种苗余缺调剂,确保供种需求。
附件:1.苗木质量检查结果表
2.苗木被检查单位情况表
宁德市林业局
2020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苗木质量调查结果表
|
苗批号 |
被抽查单位 |
抽样 环节 |
树种 |
苗木类型 |
苗龄 |
合格苗(%) |
不合格苗 (%) |
不合格指标 |
综合评价 |
育苗种子来源 |
有无《产地检疫合格证》 |
异地调入的有无《植物检疫证书》 |
||
|
Ⅰ级 |
Ⅱ级 |
小计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202001 |
福安市山绿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使用 |
杉木 |
播种苗 |
1-0 |
57% |
43% |
100% |
|
- |
合格 |
一般采种林 |
有 |
有 |
|
202002 |
福建省福安国有林场 |
使用 |
红锥 |
容器苗 |
2-0 |
88% |
12% |
100% |
|
- |
合格 |
一般采种林 |
有 |
- |
|
202003 |
福建省福安国有林场 |
使用 |
木荷 |
播种苗 |
1-0 |
92% |
8% |
100% |
|
- |
合格 |
一般采种林 |
有 |
- |
|
202004 |
霞浦县葛洪山林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使用 |
柳杉 |
播种苗 |
2-0 |
90% |
10% |
100% |
|
- |
合格 |
种子园 |
有 |
- |
|
202005 |
霞浦县葛洪山林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使用 |
杉木 |
播种苗 |
2-0 |
92% |
8% |
100% |
|
- |
合格 |
一般采种林 |
有 |
- |
|
202006 |
福建省霞浦国有林场 |
生产 |
柳杉 |
播种苗 |
1-0 |
100% |
0 |
100% |
|
- |
合格 |
种子园 |
有 |
- |
|
202007 |
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 |
使用 |
青榨槭 |
播种苗 |
1-0 |
|
|
100% |
|
- |
合格 |
一般采种林 |
有 |
- |
|
202008 |
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 |
使用 |
木荷 |
播种苗 |
1-0 |
42% |
58% |
100% |
|
- |
合格 |
一般采种林 |
有 |
- |
|
202009 |
福建鼎杰建设有限公司 |
使用 |
黄花槐 |
容器苗 |
3-0 |
|
|
100% |
|
- |
合格 |
一般采种林 |
有 |
有 |
注:1.“综合评价”合格的苗批不填写第11栏。
2.表中第3栏,填写“生产”、“流通”、“使用”。
3.表中第13栏,填写“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采种基地”、“一般采种林”或“不清楚”。第15栏填写“有”、“无”,不涉及的打“-”。
附件2
苗木被调查单位情况表
|
序号 |
被抽查单位 |
抽查环节 |
树种 |
苗批数 |
合格苗批数 |
不合格指标 |
育苗种子来源不清的苗批数 |
许可制度 |
标签制度 |
自检制度 |
档案 |
有无《产地检疫合格证》 |
异地调入的有无《植物检疫证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1 |
福安市山绿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使用 |
杉木 |
1 |
1 |
|
|
规范 |
规范 |
规范 |
齐全 |
有 |
有 |
|
2 |
福建省福安国有林场 |
使用 |
红锥、木荷 |
2 |
2 |
|
|
规范 |
规范 |
规范 |
齐全 |
有 |
- |
|
3 |
霞浦县葛洪山林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使用 |
柳杉、杉木 |
2 |
2 |
|
|
规范 |
规范 |
规范 |
齐全 |
有 |
- |
|
4 |
福建省霞浦国有林场 |
使用 |
柳杉 |
1 |
1 |
|
|
规范 |
规范 |
规范 |
齐全 |
有 |
- |
|
5 |
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 |
使用 |
青榨槭、木荷 |
2 |
2 |
|
|
规范 |
规范 |
规范 |
齐全 |
有 |
- |
|
6 |
福建鼎杰建设有限公司 |
生产 |
黄花槐 |
1 |
1 |
|
|
规范 |
规范 |
规范 |
齐全 |
有 |
有 |
注:1.表中第3栏,填写“生产”、“流通”、“使用”。
2.被调查单位苗批全部合格的不填写第7栏。
3.表中第9、10、11栏,填写“规范”、“不规范”或“无”,不涉及的打“-”。
4.表中第12栏,填写“齐全”、“不齐全”或“无”,不涉及的打“-”。第14栏填写“有”、“无”,不涉及的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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