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部署和省林业局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全市“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组织好今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一)开展理论学习。要结合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讲座、培训等各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广大林业干部职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开展主题宣讲。各地各单位要用好安全生产“大讲堂”平台,深入基层宣讲,持续推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林业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向职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组织媒体宣传。各地各单位要有计划地在各类宣传平台上开设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活动覆盖面、受众面。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和“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专题宣传活动
(四)组织好“两个专题”集中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同时,要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
(五)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做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林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六)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宣传“五进”实施方案要求,推动企业“九个一”、乡村“七个一”、社区“八个一”、学校“八个一”和家庭“两清两熟”工作落地落实。要选树一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宣传“五进”典型,广泛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活动行动,积极排查风险隐患,依法举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
(七)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相关的各项筹备工作,通过活动展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成效、亮点工作及普及相关的安全科普知识和安全常识;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要结合实际,利用各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政务网站和客户端、手机应用程序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
(八)组织开展专家下基层安全培训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林业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利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辅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业务。林业企业要开展员工大培训、安全大讲堂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各单位请于6月5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见附件1),在活动期间及时收集报送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并于6月23日前将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局安办。
联系人:石晓红;联系电话:2833098;电子邮箱:ndslyfzjzk@163.com。
附件: 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宁德市林业局
2021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