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126-3000-2023-00009
-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3〕3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3-03-09
- 标 题: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林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屏南熙岭(代溪)至古田鹤塘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的建议》(第1032号)收悉,现将我
单位的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关于用林审批服务。建议中提到的“各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接、密切配合,在避开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全力保障项目用地、用林需求,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建设”,市林业局历来重视并大力支持公路项目建设,对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公路项目在用林指标上予以充分保障,并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为做好屏南熙岭(代溪)至古田鹤塘公路项目用林保障,市林业局要求屏南县林业局主动提前介入,加强事前指导,在选址时引导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林、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重要敏感区位和高保护等级林地,避免项目不符合用林条件。待该项目具备用林条件时,市林业局将提供高效优质审批服务,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严格落实“即收、即审、即办”机制,缩短审批时效,并在用林指标上予以充分保障。
领导署名:黄晓莺
联 系 人:张亚坤
联系电话:0593-2290615
宁德市林业局
2023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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