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26-3000-2023-00009
  •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3〕3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3-03-09
  • 标    题: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宁林函〔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03-13 11:06
  答复类别:A

宁德市交通运输局

  林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屏南熙岭(代溪)至古田鹤塘公路建设前期工作的建议》1032收悉,现将我

  单位的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关于用林审批服务。建议中提到的“各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接、密切配合,在避开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全力保障项目用地、用林需求,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建设”,市林业局历来重视并大力支持公路项目建设,对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公路项目在用林指标上予以充分保障,并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为做好屏南熙岭(代溪)至古田鹤塘公路项目用林保障,市林业局要求屏南县林业局主动提前介入,加强事前指导,在选址时引导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林、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重要敏感区位和高保护等级林地,避免项目不符合用林条件。待该项目具备用林条件时,市林业局将提供高效优质审批服务,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严格落实“即收、即审、即办”机制,缩短审批时效,并在用林指标上予以充分保障。

  领导署名:黄晓莺

  联 系 人:张亚坤

  联系电话:0593-2290615

                         

  

  宁德市林业局    

  2023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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