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126-3000-2023-00013
-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3〕7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3-03-29
- 标 题: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8号建议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答复类别:A类
李名勇、兰美燕、阮少朵、余云斌、曾晓珍代表:
《关于协调宁古高速落地互通连接线“2改4”及鹤山服务区“双改单”》(第1248号)由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古田县人民政府、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宁德市林业局分办。现将涉及我局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用林审批服务。建议中提到的“目前古田县所有的落地互通连接线‘2改4’及鹤山服务区‘双改单’用地均未包含在已批复的宁古高速建设用地之内(《自然资源部关于宁德至古田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325号)。鉴于C2、C3标已挂网招标,全线开工在即,恳请市政府协调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以及宁古公司相关单位,指导古田县落实落地互通连接线‘2改4’及鹤山服务区‘双改单’增加用地的报批事宜,并同意落地互通连接线‘2改4’项目打包给古田县具体实施,以保障该子项目统一顺利实施,并保障全线如期完工”。“2改4”和“双改单”为新增用地,新增用地范围若涉及林地,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2〕325号)要求,需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材料向古田县林业局提出用林申请,对符合使用林地条件的项目,林业部门将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此外,在项目选址阶段,林业部门将主动提前介入,加强事前指导,在选址时引导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避让重要敏感生态区位林地,确保项目用林顺利获批。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古田县林业局持续跟踪对接,主动介入,指导项目用林报批,争取项目用林尽快获批,推动项目顺利开工。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晓莺
联 系 人:张亚坤
联系电话:0593-2290615
宁德市林业局
2023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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