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26-3000-2025-00009
  •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5〕11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3-14
  • 标    题: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125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125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宁林函〔2025〕11
发布时间:2025-03-14 16:56

                              答复类别:A类

自然资源局:

刘祖龙代表提出的《关于针对国土调查中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群众反应强烈的建议》(125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土调查是国家为全面掌握国土资源状况,科学规划和管理土地而开展的系统性调查,其意义在于为政府制定土地政策、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有助于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定期开展国土调查不仅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局依据省林业局指示,深耕于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以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共同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2〕5号),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涉及林地转入转出的,由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确认。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国土调查。我局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对于生态敏感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特殊区域,建议优先开展多部门联合实地踏勘,避免“一刀切”划入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统一国土调查数据。我局将加强林草湿数据与国土调查数据的衔接,确保林业和国土共同形成一张图、一套数。

三是加强调查工作监管。我局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中实行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专查的三级审查制度,建议国土调查引入类似机制,对重点图斑实行交叉审核,并定期组织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部门联合抽检,形成问题清单闭环管理。 

 

领导署名:黄晓莺

联系人:黄勇

联系电话:15259378701

 

 

宁德市林业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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