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26-3000-2025-00012
  •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5〕1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3-31
  • 标    题: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宁林函〔2025〕14号
发布时间:2025-04-01 17:05

 答复类别:A类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林贺桂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宁德北部新区赤鉴湖湿地保护的建议》(第1151号)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湿地鸟类的保护,建议中提到“设置观鸟平台,加强鸟类宣传,对市民和学生进行爱鸟教育,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组织人员巡查、观察像黑脸琵鹭这样的鸟类,做好登记,切实有效进行保护”。

近年来,我局积极推动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一是每年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科普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公园、进校园开展科普宣传,普及湿地、野生动植物科普知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激发社会各界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热情,提高市民保护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按照省里和国家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的工作部署,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农贸市场、物流快递点、餐馆、珠宝店等地开展执法检查,有效的震慑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开展越冬水鸟同步监测工作,在每年的1月份组织技术人员参与全省越冬水鸟同步监测工作,并将观测地点、种群数量等监测数据上传至国家林草局的监测平台;四是加强巡查巡护,在鸟类迁徙季节组织开展护鸟专项行动,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区域、候鸟迁飞通道等重点区位,清除捕鸟网、诱鸟器、猎套、猎夹等禁用工具,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鸟类的行为;五是结合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在赤鉴湖周边开展生态修复提升点建设,通过除治互花米草、种植盐沼植物及红树林,为鸟类营造适宜的生境,我局已于2022年聘请国内知名景观设计团队完成宁德七都滨海湿地城市景观公园生态修复提升示范点的规划设计,并于2024年推动蕉城区完成作业设计,计划修建生态文明展示馆、滨海栈道、观景平台、观鸟屋等。

 

领导署名:黄晓莺

联 系 人:陈林煊

联系电话:0593-2888456

 

 

宁德市林业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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