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126-3000-2025-00027
-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5〕31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5-16
- 标 题: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1310号建议的复函
- 有 效 性: 有效
汤昌荣、兰丽平、刘瑞锦、苏平生、李青青、陈贵莲代表:
《关于推进环三都澳红树林湿地公园建设的建议》(第1310号)收悉。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及开展自然保护地建设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是原宁德地区行署1997年批准建立的市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宁德三都湾内,周边涉及蕉城区、福安市和霞浦县3个县(市、区),主要保护对象为湿地、水禽、红树林,保护区总面积2442.64公顷,分为后湾片、云淡片和盐田港片等3个片区,其中:核心区面积537.94公顷,位于后湾片区;缓冲区面积239.70公顷,位于后湾片区;实验区面积1665公顷,位于3个片区。近年来,我局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做好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
一、推进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从2020年2月开始联合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成立工作组部署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林业主管的自然保护地情况进行摸底和搜集基础资料,制定了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推进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编制并如期上报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成果。2024年10月15日,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调整情况的公示》,根据已公示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市级自然保护区拟升格为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自然保护地间不得交叉重叠,所以相关区域无法再设立环三都澳红树林湿地公园。
二、推进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保护区内湿地、水禽、红树林等重要保护对象的保护,使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推动保护区长远发展,我局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编制了《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3-2032年)》,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目前已上报省林业局,待批复。
三、推进福安溪尾溪邳生态修复提升点建设
福安溪尾溪邳生态修复提升示范点项目建设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省重要湿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湿地保护项目可占用省级重要湿地,福安溪尾溪邳生态修复提升示范点项目属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符合占用省级重要湿地的条件,可根据《福建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水利厅、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涉及占用、使用重要湿地办理程序的通知>》(闽林〔2023〕6号)由福安市林业局逐级上报省林业局进行涉及省重要湿地的意见办理;涉及生态红线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通知(试行)》 中“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和“不可避让论证意见”的办理要求,进行办理。为顺利推进福安溪尾溪邳生态修复提升点建设,已将福安溪尾溪邳生态修复提升点建设内容编入《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3-2032年)》。
四、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与湿地保护宣传
每年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主题活动,积极组织人员深入街道、社区、公园和学校等基层一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及要求,积极引导全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批复后,我局将积极争取资金,结合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利用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晓莺
联 系 人:倪为其
联系电话:2911009
宁德市林业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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