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126-3000-2025-00030
- 发文字号: 宁林函〔2025〕36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林业局
- 生成日期: 2025-06-11
- 标 题: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3150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答复类别:A类
陈言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树市花宣传和推广运用,打造美丽宜居新宁德的建议》(第3150号)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现答复如下:
市树市花是专属城市形象的“名片”,代表着当地独特的人文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底蕴,也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经市四届人大第22次会议审议决定香樟为我市市树,桂花为我市市花,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树市花相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我市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常态化开展宣传普及。按照《关于做好市树市花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宁市绿委〔2020〕3号)要求,明确市直各有关单位对市树市花宣传推广的工作职责,凝聚部门合力、强化宣传效果。我局主动做好向市政协及相关委员汇报沟通,大力推动
市树市花专题视察工作;积极对接宁德电视台,开展“加强种苗供应,做好市树市花推广”节目,对我市市树市花评选历程、分布情况、生物特性、实用及文化价值等进行宣传报道,邀请专家讲好市树市花故事,进一步提高普及率和知晓率;充分运用“两微一端”、报刊、电视等多类媒体平台,每年以“3.12”植树节、“3.21”世界森林日、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周等时节为契机,充分结合创建闽东森林城市群、国家森林城市(县城)、省级森林乡镇村庄、古树名木保护等相关林业工作,对市树市花的栽培技术等专业知识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开展“闽东最美古树”、“福建最美古树群”评选活动,提升我市香樟古树、古树群宣传力度,组织我市摄影爱好者对香樟古树、省级乡镇村庄开展专题采风摄影,并对优秀作品安排布展参观。
二、高占比参与工程建设。2020年,市绿委印发《关于做好市树市花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宁市绿委〔2020〕3号),要求在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等工程项目建设中使用市树市花,种植比例高于20%。目前,我市已建成省级森林乡镇15个、省级森林村庄197个,累计投入省级财政资金2720万元,在建设过程中,香樟、桂花等市树市花的推广种植比例均不低于20%。此外,在我市植物园建设中,投入资金53万元打造木樨园(桂花园),作为植物园的重要生态景点之一。
三、多形式实施科普推广。大力推进我市市树市花苗木基地建设,切实提高市树市花苗木培育质量和保有量,按我市最新苗木供应信息统计,全市现有可供应香樟苗木10万株,桂花苗木5万株。我局每年积极结合“3.12”植树节,开展“我为宁德种棵树”、“春节回家种棵树”等活动,为市民免费赠送香樟、桂花等绿化苗木两万四千多株,按“单位绿化和个人喜好相结合”原则,大力开展市树市花进单位、军营、校园和社区等绿化“六进”活动。
四、注重相关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目前,我市现有香樟古树638株、香樟名木46株、桂花古树19株、桂花名木2株,其中2株香樟入选闽东最美古树,福安坂中森林公园樟树古树群入选首批福建最美古树群。我局持续开展香樟桂花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工作,紧密结合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补充调查等工作,对新发现古树名木开展认定、登记、建档、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万元用于我市22株生长势衰弱或濒危的香樟古树实施抢救复壮,争取省级财政资金20万元用于福安坂中森林公园樟树古树群保护,大力推动县(市、区)古树保险项目落地。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我局将继续加强市树市花推广应用相关工作,重点抓好: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继续抓好系列宣传报道,继续加大力度组织开展摄影比赛、志愿服务活动、有奖竞答活动、网络赠苗活动等,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市树市花的浓厚氛围。二是在林业工程项目建设中加强推广市树市花使用,不断提高市树市花种植比例。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工商业主和经营大户扩大种苗生产,提高产业集约化水平。三是加大对市树市花古树名木资源生长状况补充调查,对长势衰弱濒危的古树名木实施抢救复壮,推动符合条件的香樟古树群申报福建最美古树群,积极争取资金用于市树市花古树名木保护。
感谢您对市树市花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进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领导署名:黄晓莺
联 系 人:陈绍灿
联系电话:13950575919
宁德市林业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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