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宁德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宁德市林业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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