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国鸟类迁徙通道保护行动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林护发〔2022〕122号)以及《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公布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以及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内容的通知》(闽林文〔2023〕93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宁德市野生动物迁徙通道
(一)屏南县鸳鸯溪(通道范围:同屏南鸳鸯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二)古田县鸳鸯谷(通道范围:古田县大甲镇邹洋村)
二、在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内禁止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活动的禁止性行为
(一)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或者破坏野生动物的巢、穴、洞及生态廊道等栖息地。
(二)不得在野生动物集中栖息的区域,实施燃放烟花爆竹、制造高分贝噪声、高频震动、闪烁射灯、驱赶、追逐、擅自投喂等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三)野外观察、拍摄野生动物不得惊扰其正常栖息。
附件:福建省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宁德市)
宁德市林业局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福建省野生动物迁徙通道范围(宁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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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区域 |
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名称 |
通道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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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德 |
屏南县 |
福建屏南鸳鸯溪 |
同屏南鸳鸯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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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古田县 |
福建鸳鸯谷 |
古田县大甲镇邹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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