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林业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4 11:27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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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局,各国有林场:
现将《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安办〔2017〕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宁德市林业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宁林安〔2017〕5号),按照《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闽安委〔2012〕28号)规定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宁德市林业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