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林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德市林业局
2018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印发
全市林业系统消防安全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水平,确保全市林业系统消防安全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宁安委﹝2018﹞1号)的通知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在全市林业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确保根据《宁德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的通知》(宁综治委)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林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林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将我市林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单位自查、行业检查、部门督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我市林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大力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10月29日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全面落实部门消防安全职责。要认真研究解决林业系统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二)全面开展“五个一律”火灾隐患治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情况,以劳动密集型林业企业等为重点,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一是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查处;二是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整改;三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行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四是住宿30人以上的,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五是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全面排查林业部门办公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管理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一改到底,不留后患;整改完成后,要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通过,直至彻底整改。要仔细分析治理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认真归纳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制定适应林业部门高层办公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法规、标准,实现高层办公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构建高层办公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四)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要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督促劳动密集型林业企业等单位,对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突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防火巡查检查、应急预案体系、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四个能力”建设、装饰装修材料、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安全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等环节,督促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五)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消防安全。全国、省、市两会及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级林业部门要及时加强火灾防控,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全市林业系统消防安全稳定。重要节日期间,各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六)打牢消防安全基层基础。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林业”,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电动车管理,推动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加强各类防火巡查队伍的消防培训和业务训练,提升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能力,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
(七)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户外媒体等宣传阵地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规、常识,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和逃生自救等防火应急知识,集中曝光典型事故。督促林业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
三、工作方式
(一)单位自查。各级林业部门要于2018年1月20日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要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行业检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要针对林业工作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林业行业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春节前和全国两会前要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并将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隐患及时通报所在地政府。
(三)部门督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年终岁首消防安全检查、安全考核工作对全市林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市林业局安办将该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要内容,一并进行检查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LED大屏等媒介,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系统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