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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已归档)
宁德市林业局转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20 09:43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林业局,各国有林场:
现将《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宁安办〔2018〕2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国家、省、市安委办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林业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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