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各国有林场: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林业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林业生产、加工、经营企事业单位、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行业领域。
二、督查内容
(一)省运会和老健会举办期间,粉尘涉爆的木竹加工企业检查情况;“三合一”厂房及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情况;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场所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
(二)对省、市督查检查及半年中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情况。
(三)《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现场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组织
本次督查人员组成与局林业重点工作督查相一致。
五、督查时间
2018年10月30日起,为期一周左右,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与各县(市、区)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不安排与督查无关的活动。
(二)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对所负责的县(市、区)林业重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于督查结束7日内将书面材料提交市林业局办公室汇总。
宁德市林业局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