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7 10:09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林业局、各国有林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全市林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宁德市林业局2019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德市林业局     

2019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林业局2019年林业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的关键之年。全市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全省林业工作视频会议的部署,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全面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深化林业改革、森林资源保护、林业产业升级、林业队伍建设,全力推动宁德林业高质量发展,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年林业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年计划完成植树造林4.56万亩、森林抚育23万亩、封山育林20.5万亩,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省属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大力推进花卉苗木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381亿元、比增2.5%以上。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致力城乡绿化美化。一要如期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广泛深入开展创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创森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根据《宁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8-2019年)》,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和完成期限,全力做好查缺补漏、内业资料建档造册和迎检备查, 4月底前按时保质全面完成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积极推进福安市、柘荣县两个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新建省级森林城镇9个,新建省级森林村庄26个。二要保质保量完成年度任务。认真按照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2019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完成4.56万亩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在确保各类迹地及时更新的同时,注重“见缝插针”,努力实现增量拓面,特别是要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快基干林带断带修复补齐和老林带加宽加厚,不断增强防灾减灾功能。扎实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抓好名木古树保护。三要着力推进森林提质增效。强化森林科学经营,大力营造林木良种和乡土阔叶树种,优化造林树种,调整林分结构,加强森林抚育和封育,建成“三沿一环”森林质量提升景观带30 公里5240亩和珍贵树种示范区2个1.086万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铁路沿线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持续深化林业改革。一要确保完成省属国有林场改革任务。扎实推进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后续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二要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引导林农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权,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市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15家、家庭林场8个。三要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涉林改革。继续抓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等方式,全年完成商品林赎买面积2500亩。加大“福林贷”“惠林卡”等普惠制金融产品推广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改革工作。四要持续深化林权改革。认真按照省政府、省林业局及市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三、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一要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担当,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按照“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要求,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持久仗。二要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和湿地资源监测,抓好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强化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管理,严格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刻汲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秦岭北麓违建别墅等深刻教训,严控自然保护地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快环保督察、绿盾行动和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迎接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三要全面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落实地方政府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冬春攻坚”行动。通过实施“治改防”等举措,有效遏制疫情快速蔓延势头,努力实现“疫区数量不增加、受灾面积不扩大”目标。全年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改造1.99万亩、松林改造优化3.98万亩四要毫不松懈抓好森林防火。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六个不变”和“三个衔接”的要求,继续牵头做好过渡期(2019年9月15日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做到无缝对接、平稳过渡、不出空档,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过渡期后,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继续履行好森林防火的相关职责。五要持续强化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深入开展“爱鸟周”等宣传,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野猪非洲猪瘟、野鸟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情监测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能力,配合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疫情的防控工作。六要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森林公安、综合执法改革后的协作机制,联合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打击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等活动。加强林业信访、林权及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做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

  四、着力壮大林业产业。一要大力推动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围绕实施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花卉苗木产业、林下经济调研,致力探索培育花卉苗木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壮大产业规模和提升经济效益,逐步打造“一县一业、一业一特色”的林业产业发展格局,助推乡村产业振兴。二要着力培育林业经济新增长点。按照“产业兴旺”的要求,加快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通过品牌创建、龙头带动、科技驱动、园区集聚等措施,加快培育林竹精深加工、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力度,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三要持续强化林业科技创新支撑。加强林业科技项目管理,做好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继续组织实施一批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促进成果转化。依托“科技周”、“科普日”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林业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科普宣传等,更好服务林企、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四要充分发挥林业精准扶贫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切实发挥林业立足山区、面向林农、涉及千家万户的优势,加大对省级贫困县、贫困国有林场在林业项目和资金的重点倾斜支持力度,精心实施资源培育、生态保护、特色产业、科技兴林、对口帮扶等扶贫举措,促进脱贫致富。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优先聘为生态护林员,增加贫困人员收入。鼓励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林业龙头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

  五、提升担当作为能力。一要提升林业要素保障水平。坚持以服务项目用林保障为抓手,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加强重点项目跟踪对接,及时提供指导服务,重点做好落实赶超和“五个一批”重点项目的用林保障,进一步展现林业部门新作为、新形象。加强基层林业站所和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林业基层管理服务水平。二要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加大林业干部职工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政策素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和执行凭证采伐林木和使用林地许可证管理等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做好林业政策解读,加快林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推行林业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保密等管理做好林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转变林业督查检查方式,进一步减轻林业基层部门负担。三要扎实推进林业机构改革。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按照“三定”方案,做深做细职能衔接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平稳过渡、紧凑有序、规范高效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要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注重在学深悟透、学思践悟上下功夫,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质二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深落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落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林业系统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研判,牢牢守住不发生意识形态领域突出事件、重大舆情的底线。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要深化专项整治,不断改进机关作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办法,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全力保障驻局纪检组工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修订机关各项制度,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广大林业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打造“敢为人先、建业奉献、实干为民、马上就办”的林业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