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4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8-05-18 10:36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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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敏代表、钟丽眉代表、殷丽辉代表: 
《关于落实海西天然气管网道工程植被恢复治理的建议》(第1148号)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市人大建议后,及时与福鼎市、柘荣县林业局联系,并要求落实情况。市林业局吴勇副局长带领森林公安干警、专业技术人员等,于3月29日至30日到柘荣县乍洋乡、福鼎市管阳镇开展现场调研,并与县(市)林业局、有关乡镇干部及业主公司座谈。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资许准〔2014〕109号)决定书,海西天然气管网工程(罗源—福鼎段)涉及我市蕉城、福安、柘荣和福鼎4县(市、区),允许临时占用涉网林地,期限2年。同时规定,业主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要恢复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并恢复植被。业主公司与柘荣县林业局另行约定,由柘荣县林业局施行柘荣段内的植被恢复。根据调研,柘荣段天然气管道施工34公里,林业生产条件恢复30公里,植被恢复12公里。福鼎段工期延误,仅施工5.3公里,约占设计长度的15%,林业生产条件恢复工作滞后。 
存在的主要问题:1.柘荣县林业生产条件恢复部分地段土层较薄,且水土保护措施不完善,雨水冲刷造成土壤流失,导致回填石块裸露,植被恢复短期内难见成效。福鼎市管阳镇段遭台风暴雨冲毁,造成管线裸露与塌方,农田受损。2.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资许准〔2014〕109号)决定书,临时占用林地期限为两年,现已过期。 
市林业局针对植被恢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座谈中对业主公司、各地林业部门提出如下几点要求:1. 业主公司应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延期占用林地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2.按国家林业局决定书规定及业主公司与地方政府协商结果,厘清各方在植被恢复工作中的职责,切实采取措施加快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植被;3.施工过程中施工便道、弃渣弃土所占用的林地及水土流失造成林地损害同样应当进行恢复;4.对已实施植被恢复的地段进行排查,对恢复不到位的地方进行整改;5.各地林业部门、乡镇政府与业主公司应当加强沟通,做好植被恢复工作的交接。 
业主公司表示,已对受损房屋及农田进行赔偿,柘荣县未恢复段及福鼎市冲毁段的水保施工及地貌恢复工作正在进行,预计于2018年8月完成。业主公司承诺,将及时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延期的相关手续。柘荣县林业局表示,将按条件成熟一片就复绿一片的办法,在林业生产条件已恢复的施工段及时种植树木。福鼎市林业局及有关乡镇政府均表示,将做好与业主公司的沟通联系,督促做好林业生产条件恢复及植被恢复工作。 
感谢你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德市林业局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