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敏、罗朝建、林型彪、林乃育、江艳如代表:
《关于加强宁德市海岸湿地保护和管理的建议》(第11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林业部门具体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有关湿地的保护管理。近岸与海岸湿地保护管理主要由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我局积极做好相关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您的建议中对我市近岸与海岸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成绩给予肯定的同时,指出近年来存在工程建设缺乏湿地保护意识,没有落实“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给湿地生态保护造成威胁的问题。2016年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规定: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恢复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您建议中反映的蕉城区三屿围垦项目、霞浦福宁湾填海工程和漳湾临港工业区填海造地工程均为省政府或国家、省海洋与渔业部门在2016年之前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审批,审批部门没有依据要求业主单位追补落实“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我局只有在今后工作中,严格监督管理,将“先补后占,占补平衡”落到实处。
您的建议对我局今后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局作为湿地综合管理和协调部门,按照您的宝贵建议,依照职责分工,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做好近岸与海岸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一、加大宣传,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湿地的意识。
积极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和我省有关湿地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湿地的意识。同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有关湿地主管部门和重要湿地管护责任单位依法在重要湿地周围设立重要湿地保护标志,将湿地名称、四至范围、总面积、湿地类型、保护管理机构、责任主体等信息公布与众,提高全民监督和保护意识。
二、加强管理,落实湿地资源保护措施。
一是将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湿地纳入自然保护区体系,加强保护。全市已经建立了3个市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分别是: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古田人工湖自然保护区和福鼎台山列岛自然保护区,其中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福鼎台山列岛自然保护区属于近海与海岸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分别为2442.64公顷和7300公顷。对于一些重要生态区位尚未纳入保护区体系的湿地,我局将积极向所在地政府建议将其划入保护区(保护小区)加以保护。二是建设宁德东湖湿地公园。东湖湿地因其气侯、自然环境较佳,具有众多种群数量的珍稀水禽分布,是福建省水禽资源的重要分布区,是各类水禽的理想栖息地、越冬地和迁徙地。东湖湿地公园科普宣教馆、宣教室、鸟类监测屋等基础设施已建成并于2017年正式投入使用,我局将继续完善东湖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使之成为我市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三是将重要近海与海岸湿地列入重点保护湿地名录管理。2017年4月,我市13块湿地列入省政府发布的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9块,分别是: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后湾片、云淡片、盐田片)、福瑶列岛海洋保护区、日屿-七星列岛海洋保护区、台山列岛-星仔列岛海洋保护区、福鼎柯湾红树林保护小区、福鼎巽城红树林保护小区和福鼎罗唇红树林保护小区。我局将积极指导、督促有关管护责任单位履行管护职责,做好省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工作。四是将湿地保护列入生态环保责任书内容,强化考核管理。从2016年开始,每年将湿地保有量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2018年全市分解下达湿地保护量指标为166556.56公顷,我局将积极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湿地保有量指标任务。
三、完善机制,切实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46号)等精神,我市拟以市政府文件出台《宁德市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湿地保护协调机制;二是明确目标,提高全市湿地生态保护水平。到2020年,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249万亩(不包括水稻田),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全市5条主要流域Ⅲ类水质达标率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8%以上,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达到77%以上,全市沿海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6%,水鸟种类不低于80种,全市湿地的重要、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类不减少。三是强化落实,切实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从统筹规划,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体系;落实责任,确保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科学修复,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三方面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四是强化保障,为湿地保护修复提供有力支撑。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加强科技支撑、加强宣传引导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切实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目前,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已经建立了宁德市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我局将积极发挥召集人的作用,在市政府领导下,抓好湿地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统筹协调解决湿地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开展湿地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各地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总结各地各部门在湿地保护管理和修复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同时,我局将根据《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责任分工,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征占用湿地项目的评审、论证和批准工作,严禁占用和破坏重要生态区位的湿地资源,落实“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制度,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努力保护好闽东的青山绿水。
感谢您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德市林业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