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49号建议的复函
谢峥、林久芳、林志东、黄光锐、黄丽娟代表:
《关于增加林业队伍编制及交通工具的建议》(第11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森林资源保护方面
森林资源是林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多年来,我市多措并举,从开展森林督查、推进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一是建立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印发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三五”期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细化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天然林保护等考核指标,并进行年度考核通报,有力保护森林资源。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森林督查和“绿卫”森林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垦、占用使用林地和滥砍盗伐林木等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查处行为人。三是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理。积极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天然林购买、补偿、补助等试点,建立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
二、关于基层林业站编制与交通工具配备方面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基层林业站建设,主动向国家和省里争取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指标,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更多地支持林业站建设。近3年来,在全市共完成标准化林业站建设14个,其中古田县有2个,分别为古田县杉洋林业站和黄田林业站,为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工作器械,有效改善林业站办公和工作条件。为了更好推动乡镇林业工作站服务工作上新台阶,出台《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宁政办〔2018〕19号),意见明确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业站建设的统筹管理和规划,发改、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林业站建设。同时,要求林业站建设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改善林业站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并要稳定用足林业站机构编制人员,保障林业站在编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感谢您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肖泽敏
联 系 人:张亚坤
宁德市林业局
2020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