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49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0-04-30 11:41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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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林函〔2020〕11

答复类别:A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会议第1149号建议的复函

谢峥、林久芳、林志东、黄光锐、黄丽娟代表:

《关于增加林业队伍编制及交通工具的建议》(第11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森林资源保护方面

森林资源是林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物质基础。多年来,我市多措并举,从开展森林督查、推进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建立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印发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十三五”期间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细化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天然林保护等考核指标,并进行年度考核通报,有力保护森林资源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开展森林督查和“绿卫”森林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垦、占用使用林地和滥砍盗伐林木等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查处行为人。三是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理。积极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天然林购买、补偿、补助等试点,建立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

二、关于基层林业站编制与交通工具配备方面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基层林业站建设,主动向国家和省里争取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指标,积极协调地方政府更多地支持林业站建设。近3年来,在全市共完成标准化林业站建设14个,其中古田县有2个,分别为古田县杉洋林业站和黄田林业站,为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工作器械,有效改善林业站办公和工作条件。为了更好推动乡镇林业工作站服务工作上新台阶,出台《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宁政办201819号),意见明确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林业站建设的统筹管理和规划,发改、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林业站建设。同时,要求林业站建设相关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改善林业站办公环境和工作条件,并要稳定用足林业站机构编制人员,保障林业站在编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感谢您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肖泽敏

联 系 人:张亚坤

 

                          宁德市林业局

                            202042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