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类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166号建议的复函
吴利恩代表:
《关于优化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推动生态公益林异地占补机制的建议》(第1166号)收悉,由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省市林业局能够综合考虑优化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允许按一定比例将县级需保护的林分状况较好的非重点生态区位林地列入生态林储备库”的答复
《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2020年2月12日由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印发执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该在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中规划建立生态林储备库,并按照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有关要求做好区划界定工作。经与省林业局相关处室沟通、汇报,“县级需保护的林分状况较好的非重点生态区位林地”如确实属于县里必须保护的,可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列为保护小区(点),然后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重点生态区位落界、逐级上报省林业局,列入重点生态区位后可按规定规划为生态林储备库。
二、关于“建议省林业局出台生态公益林异地补充相关制度或建立生态公益林储备库交易平台,规范异地占补,确保保护和发展达到平衡” 的答复
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第二十八条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依法批准利用的生态公益林,实行“先补后用”,以储备库形式实现占补平衡。经与省林业局相关处室沟通,按照规定生态公益林异地补充必须在县级的上一级政府(即设区市政府)行政区域内组织,省林业局近期无出台相关制度、政策计划。目前,宁德市经省林业局批准、未使用的生态林储备库面积共有5001亩,辖区内的9个县(市、区)近3年项目建设每年征占用生态林林地平均面积约500亩、数量较小,各地均能自行建立生态林储备库满足项目建设“先补后用”,暂无异地补充需求。今后,我局将加强实时调研,根据各地实际需求和财力,适当时期建议市政府出台异地补充的相关制度、政策。
三、关于“建议省市财政和林业部门大力扶持森林旅游开展,选择条件成熟的市县,在规划设计、项目包装、资金扶持方面给予政策,每年打造几个森林旅游示范点,让保护和发展有机融合,让人民共享生态建设带来的美好生活” 的答复
宁德市现有3家国家级森林公园、13家省级森林公园,除天星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周宁仙风山省级森林公园试营业外,大多森林公园未开园;有35家“森林人家”,基本都是以当地森林资源为基础,吸收周边群众参与经营管理,为游客提供基本的餐饮住宿的自主经营方式为主,总体实力较弱。根据您的建议,我局和市财政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争取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支持,并加大林业项目规划及包装投入力度。二是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对照《福建省森林旅游“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森林康养建设任务,认真研究我市康养旅游产业发展的资源、定位、目标、战略、布局及措施,同时加强我市森林康养旅游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高起点推动我市森林康养事业发展。三是部门联动,突出重点;联合旅游、文化、住建、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公园、森林人家、美丽乡村等创建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四是政策保障,资金扶持;将森林康养旅游融入当地旅游规划,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旅游形式多样化;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森林康养相关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五是完善设施,夯实基础;将通往森林公园等旅游景点的道路建设纳入相关公路建设规划,提高公路级别,增设公交路线等;把“厕所革命”延伸到旅游点,旅游重要通道、餐饮集中区,都应修建标准化的厕所;做好停车场规划,确保旅游点有足够的停车场;把智慧旅游引入森林旅游,完善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实现旅游点无线信号全覆盖。六是强化宣传,扩大营销;依托中国森林旅游网、省市林业网、福建旅游网及省市林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和省市电视台、中国绿色时报、福建日报、闽东日报等平面媒体加强宁德森林康养旅游的宣传,扩大宁德森林康养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林业工作和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肖泽敏
联 系 人:张 云
宁德市林业局
2020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