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林函〔2020〕15号
答复类别:A类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94号建议的复函
雷爱青代表:
《关于支持屏南高山花卉产业发展的建议》(第1194 号) 收悉, 此件由我局和屏南县人民政府分别办理,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花卉苗木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认为建议对促进屏南县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确定由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
近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高度重视花卉苗木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屏南县发展高山冷凉花卉。
一、关于“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方面
为推动我市花卉等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我局争取到2019-2020年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奖补资金600万元,并提前下达给屏南县300万元。自2014年起,在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上每年均有安排资金补助设施花卉建设,累计下达屏南县项目资金1329万元,其中2020年400万元。在设施农业用地方面,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等。2019年,屏南县出台了《扶持高山花卉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种植奖补、设施建设补助、花卉产业发展基金等多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积极扶持花卉产业发展。
二、关于“出台政策扶持”方面
2013年,我市出台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花卉苗木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产销对接和强化配套服务等10个方面扶持花卉产业发展。2017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新建花卉生产设施、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花卉品种、花卉精深加工、花卉采后处理设施等项目予以补助,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将结合省级有关政策,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特色优势地区和龙头企业创建与培育花卉品牌、组织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花卉(园艺)展会以及电子商务、互联网+设施方面等,细化补助标准。同时,结合《全省设施花卉种植保险方案》落实情况,积极做好“一县一品”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实施有关工作,切实保障花企花农利益。
三、关于“加大人才引进”方面
我市花卉产业发展急需专业化复合型人才。我们将结合市委有关人才政策,密切关注企业需求,适时帮助企业对接、引进所需人才。同时,在园艺专业定向培养方面,我们将积极与市人社、教育部门以及我市高等院校加强沟通联系,努力为我市花卉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服务。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建言献策,共同推进全市林业发展。
领导署名:肖泽敏
联 系 人:蔡金锋
宁德市林业局
2020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