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林函〔2022〕13号
答复类别:A类
宁德市水利局:
倪志敏、王顺奎、兰美燕、钟水宁、钟彬、程泳春代表提出《关于支持古田县环翠屏湖移民后扶持示范带建设的建议》(第1315号)收悉,我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融入“一核二廊五轴”发展格局,林业事业稳步推进,生态建设和生态修复取得丰硕成果,2021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9.98%,成为全国大陆沿海设区市“最绿”城市。同时,我局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用林要素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持续创新林业要素保障举措,服务宁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市共获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414起,同比增加129起;获批面积16461.372亩,同比增加5364.572亩;占林地定额指标6105亩的269.6%,同比增长156.7%,占比连续二年位居全省首位。全市共获批免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89起,面积3385.9035亩,占获批面积20.57%;共免征植被恢复费金额3984.1915万元,占已入库森林植被恢复费16.94%,为“三比三赛”、“百日攻坚”等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和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而这些都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及各位人大代表对林业事业长期的支持和监督。
多位代表建议提到的“市直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古田县环翠屏湖移民后扶持示范带建设,在示范带建设项目的用林、用地等要素保障上予以支持,争取在扶持资金上予以倾斜照顾”。代表们这种心系库区群众生产生活的情怀,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认为早期古田库区群众顾大局,识大体,为修建古田溪水电站作出巨大的奉献,当前,在乡村振兴中促发展、增收入方面遇到要素保障瓶颈,林业系统理应为古田县环翠屏湖移民后扶持示范带建设中在产业优惠政策、用林要素保障、项目扶持资金等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帮助和指导,用好用足用活林业相关优惠政策。
为了助推乡村振兴,提高群众收入,我市林业系统已采取以下三项举措:
一是指导用林政策。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加大相关项目用林政策的宣传指导,按照相关规定,乡村开展森林游憩、森林生态旅游类项目的道路、宣教展示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木栈道、游步道、索道、观景台、公厕、休息亭、停车场、安全环保设施、医疗救助站等 ,可列入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其中基础设施和省级以上重点的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允许使用二级、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林地。酒店和宾馆(含木屋、民宿等)、游乐设施等经营性项目不得使用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二是用足优惠政策。要求各乡镇林业站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提前介入,主动对接,指导群众用足优惠政策。如2016年7月,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印发《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闽财税〔2016〕25号),对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三是用活林地政策。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鼓励林下种植养殖的优惠政策,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主动作为,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如:2017年7月,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大力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支持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林业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个体工商户等到农村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品种从事林业创业和开发,把小农生产引入林业现代化发展轨道;鼓励农户以承包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量化或作价入股,发展林地林木股份合作社。支持依法以资金、林木、林地、产品、劳力等形式出资或折资折股入社形成利益共同体,由股份合作组织经营或统一对外出租,所得收益按股份进行分配。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同时,健康发展且具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可按要求依次申报市级示范社,省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省级示范社,国家级示范社,并按规定给予补助。2018年5月,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意见》提出鼓励各种社会主体依法依规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参与流转林权,引导社会资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拓展集体林权权能,鼓励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政策所允许流转的林地,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2019年5月,福建省林业局、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文旅厅、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对林下种植养殖与林下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依法设立和登记的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产品和生产资料购销合同,依法免征印花税,对企业从事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还提出,经营主体发展林下种养和森林旅游等项目,使用林地建设永久设施的,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优先审批。202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草局 科技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联合出台《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 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充分利用林下空间,深入挖掘鸡、牛、猪、兔、蜂等优良地方品种资源潜力,将林下养殖统筹纳入畜禽良种培育推广、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色循环发展体系,促进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畜禽产品消费需求。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前提下,紧密结合市场需求,积极探索林果、林药、林菌、林苗、林花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有序发展林下种植业。统筹推进林下产品采集、经营加工、森林游憩、森林康养等多种森林资源利用方式,推动产业规范发展。全面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可持续的绿色产业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古田县林业局跟踪对接,主动介入,沟通协调建议所提的示范带建设项目用林保障工作,推动示范带建设顺利进行。
领导署名:黄晓莺
联 系 人:张亚坤
联系电话:0593-2290615
宁德市林业局
2022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