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兰委员:
《关于进一步扶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议》(第43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将柘荣县列入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县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和《福建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我们将柘荣县列为全省第一批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县之一。省财政厅、林业厅已下达柘荣县补助资金972万元,市财政下达配套资金10万元,并完成了赎买任务。
二、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不断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入,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2016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5〕25号)精神,我省已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提高3元,达到22元/亩。
三、实施天然林补偿工作
2016年国家将福建省列入天保工程区外天然林保护工程六个试点省份之一,从2016年起对天然林的乔木林林分停止商业性采伐给予补助,按每亩15元的标准实施补助。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宁德市林业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