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106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8-08-03 20:20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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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妙娥委员: 
《持续打造冶金新材料两千亿产业集群遇到的瓶颈制约及建议》(第1063号)收悉。现将涉及林业内容答复如下: 
一、2017年宁德市林业要素保障情况 
2017年,市林业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一转三抓比贡献”活动要求,积极创新服务举措,全力做好重点项目林业要素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全年全市已审核审批涉林项目171件,面积11046亩,占省厅下达宁德市林地定额指标7395亩的149.4%,大幅突破全年省厅下达定额指标,有力保障了宁德市重点项目建设。宁波至东莞国家高速公路福建省沙埕湾跨海公路通道工程项目等一批国家、省重点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如期顺利获得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的审核审批。福鼎、屏南和福安县(市)用林面积分别为3406亩、1697亩和1652亩,位居全市前3位。同时,市林业局正积极抓好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跟踪服务工作,目前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林业可研正按要求序时推进,已完成名木古树和珍贵树木处置方案,并将相关数据交省水电院;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于9月1日正式获国家林业局批复。宁古高速公路已进入报批阶段,福安湾坞至霞浦溪南高速公路和霞浦核电等省、市重点项目,已要求古田、福安和霞浦县(市、区)林业局派人提前介入该项目规划设计前期,待项目初设确定后,即可完成林业可研编制等工作。 
二、冶金新材料产业集群要素保障情况 
近几年,宁德市林业局为持续打造冶金新材料两千亿产业集群“鼎信项目”建设,累计审批项目涉及使用林地面积达500多亩,依据提案确定的位置,项目规划用地大部分为沿海基干林带和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及海洋湿地。根据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27号)文件精神,建设项目涉及沿海基干林带实行“先补后征”“占一补一”政策,除省级以上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项目,国防、外交项目以及重要的生态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得使用沿海基干林带。上述项目建设为经营性建设无法突破现有政策的瓶颈,涉及使用林地和湿地报批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林业要素保障工作举措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在强化服务举措上下工夫,不断提升要素保障水平,努力为构建“开发三都澳 建设新宁德”作出更大的贡献。重点抓好:一是继续加强与省里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在林地定额指标上予以更多的倾斜和支持。力争从今年宁德市在使用林地指标上有更大的突破。二是主动指导项目所在县(市、区)林业部门做好项目报批相关工作,完善项目调度机制,实行上下联动互动,力争重点项目用林申请早日获批。三是根据省政府闽政〔2015〕27号文件精神,针对使用沿海基干林带林地要求将越来越严,获批难度越来越大,以及落实 “先补后征”“占一补一”的情况,市林业局将积极敦促福安市人民政府,加强国土、海洋与渔业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快建立沿海基干林带储备库,确保相关重点项目如期获批。 
感谢您对我市林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宁德市林业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