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林函〔2020〕24号
答复类别:A类
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
第349号提案的复函
魏传良委员:
《关于大力支持栀子产业发展的建议》(第34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和支持栀子产业发展。根据市政府批转《福鼎市政府关于要求将福鼎栀子鲜干果价格保险纳入福建省政策性涉农保险范围的请示》,我局立即与省林业局反馈沟通,要求将福鼎栀子鲜干果价格保险纳入福建省政策性涉农保险范围。省林业局高度重视,主动帮助协调,经多方联系后,及时复函,提出“鉴于福鼎栀子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建议贵市自行组织开展相关保险业务,待省级政策明确后再争取纳入补助范围”。为切实推进栀子保险工作,我局认真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多次会同人保财险宁德分公司赴福鼎市开展调研、座谈和摸底等工作,并积极促成福鼎市出台《中共福鼎市委 福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栀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同时,2020年,福鼎栀子取得“2019年度福建省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在省组织开展第二批“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认定工作中,我局主动加强指导和沟通,福鼎栀子已顺利通过第二批“福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我局正积极争取把福鼎栀子纳入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目前,已完成申报工作。
鉴于市场行情、群众意愿等因素,目前开展栀子保险相关条件还不成熟,我局将继续关注福鼎栀子保险,全力支持栀子产业发展。
感谢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肖泽敏
联 系 人:张瑞福
宁德市林业局
2020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