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鹏委员:
《关于高山冷凉花卉更快更好发展的建议》(第13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用地矛盾方面的建议
一方面,可以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中“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形包括在耕地上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作物和符合国土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采取粮食与非粮食作物间作、轮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的规定,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另一方面,省、市林业部门高度重视花卉产业发展,在用林保障方面,把设施花卉使用林地按经营性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屏南、周宁两县已落实450亩林地用于发展花卉设施,有效缓解花卉生产用地矛盾。
二、关于设施设备补助方面的建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和《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关于下达2022年花卉苗木产业全产业链产值目标任务及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闽林种站〔2022〕6号),省级花卉设施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温室或大棚主体工程造价50%”且新建智能温室补助标准不超过200元/㎡,新建智能温室补助标准较2021年降低10元/㎡,对于新建高标准大棚补助标准目前未进行调整。2022年2月,《周宁县促进高山冷凉花卉产业“三链”融合壮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出:支持花卉限上企业申报基地冷藏库、保鲜库项目,给予其建设总投30%的补助(含上级补助部分);对招商引资的花卉企业,落地后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大棚设施)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予以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下一步,将结合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适时调整补助标准。
三、关于种业创新方面的建议
为激励种苗科技攻关、新品种创新,闽财资环〔2021〕17号规定“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每年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00万元;科技攻关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0万元,重大项目可以连续支持三年;对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且推广种植效益显著的花卉苗木优良品种一次性奖励15万元”。屏南县、周宁县对获新植物品种权的,在省级补助基础上分别再奖励10万元、5万元。
四、关于参展奖励方面的建议
市县林业部门历来重视花卉参展工作,积极组织花卉企业参加北京世园会、中国花博会、上海花展、昆明花展、新疆苗博会和海峡两岸花博会等,获各类奖牌170多枚,其中金奖31枚,进一步树立了我市高山冷凉花卉品牌。市林业局对每次参展工作均给予一定参展补助,屏南县对参加省级以上花展获“金奖”的给予每个品种5万元的奖励,周宁县对参展产品获得省级以上金奖、银奖、铜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企3万、2万、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关于花卉用工难方面的建议
据了解,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宁德师范学院设有园艺技术、园林、资源植物工厂化方向专业,从2020年开始招生至今已有学生130多人。下一步,将发挥云南省花卉研究所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国家观赏园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德分中心的作用,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动产、学、研融合。同时,市人社局、财政局、国税宁德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九条措施的通知》(宁人社〔2022〕59号)及《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政策清单》等一系列用工优惠政策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对企业用工给予各方面大力支持。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晓莺
联 系 人:蔡金锋
联系电话:0593-2058701
宁德市林业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