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
民革界委员:
《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第123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一县一品一特色”的工作思路,积极引导各地充分利用林地资源,通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大力发展林下特色产业,取得初步成效。如蕉城蜂蜜;古田马蹄笋;屏南茯苓、山苍子;福安铁皮石斛;柘荣县黄精;福鼎黄栀子等。柘荣县创成“柘荣县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福建澄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澄新山苍子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入选“第五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屏南、周宁、寿宁、福安、柘荣等5地被列为“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柘荣东源、福安松罗、屏南长桥和寿宁清源等4地被列为“省级林下经济重点乡镇(示范乡镇)”等。全市林下经济经营总面积118.43万亩(其中林下种植面积76.55万亩,林下养殖面积11.61万亩,采集加工面积18.3万亩,景观利用11.97万亩),带动农户9.4万户,产值40.12亿元。
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第1237号建议并结合我市林下经济发展实际,我市林下经济主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资金扶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林下经济宣传册等,深入街头、乡村、企业、山头地块等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和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提高社会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林下经济专项补助资金对宁德的倾斜,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印发的《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申报的林下经济经营主体进行认真筛选,并及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发放补助资金,2019年以来,共争取林下经济财政补助资金3340万元,已扶持355个林下经济项目建设。
二是培育壮大龙头,发挥引领示范。把培育壮大产业龙头作为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选择发展势头好、有一定发展潜力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建设。如福建天星山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在屏南长桥镇岑洋村采用“茯苓定型定向高产种植”“松树蔸仿野生栽培”等新技术种植茯苓422亩,同时向农民提供成熟的茯苓种植技术,解决林农技术问题,并计划与农民签订产品回收合同,解决销售问题。鼓励林权适度流转,促进林下经济规模化发展,鼓励经营主体加强品牌建设,申报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争创林下经济产品品牌。如福建天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了“道地好娘家”九制黄精林下经济品牌,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林下经济种业创新、仿野生栽培、节水保土、无公害防治病虫害、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的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加强与科所院校合作,强化林下经济的服务指导,大力引进推广林下经济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如宁德市青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省农科院结对,在有关专家的指导下,解决了竹筒酒生产过程中的选竹、注酒、漏酒等技术问题。又如宁德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林丛发生物科技创新团队,采用黄精微茎尖培养脱毒苗,选育抗病强,适应性广的系列品种,在黄精种苗培育上赋予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还组织经营主体到其他设区市进行考察学习,进一步提高林下经济种养技术和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晓莺
联 系 人:兰石银
联系电话:2822402
宁德市林业局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