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国有林场2018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第二次抚育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DZ招【2019】031号
发布时间: 2019-08-15 19:52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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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第二次抚育已由福建省周宁国有林场[2019]16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周宁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周宁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周宁国有林场的柿洋、亥窑等工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抚育面积2939亩,设计投资26.451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2018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第二次抚育,具体以作业设计书为依据;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详见本项目作业设计书)。
第一标段:彭家山片区面积2141亩,设计投资19.2690万元;
第二标段:亥窑片区面积798亩,设计投资7.1820万元;
2.5.工期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割灌除草。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2018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第二次抚育作业设计》、《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3)等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规与技术规定、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营造林、林木育苗、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园林等相关内容),且在宁德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公示的潜在投标企业(含合作社)名单中;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业绩及信誉良好的企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5.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招标项目上述的2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其中1个标段。已中标的投标单位就不能参加下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6.未被林业主管部门列为“不诚信黑名单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 8 月 15 日至2019年 8 月 19 日(早上8: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可不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美福嘉园A区8栋1001室)办理报名手续,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各标段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其标段设计投资金额)投标者的有效标书中以报价最低者中标,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者用摇号的形式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整(因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故投标人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的,可允许只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用信封面密封,注明公司名称及用途,现场一同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代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26 日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宁德市美福嘉园A区8栋1001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及购买相应标段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不同标段的相关凭证原件只能对应其标段投标文件的递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须具备单独施工能力,由于建设地点分散,施工作业现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保障施工安全,适应在山场食宿作业等工作要求。并能有效处理好用地等相关矛盾和做好与当地的协调工作。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其风险,一切费用及施工安全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单位应自行购买山场作业工人意外险,并将购买意外险的单据送达林场安办存档。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德市林业局网站和福建省周宁国有林场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周宁国有林场
地 址:周宁县桥南街月亮山2号
电 话:13459383459
联系人:陈先生
 
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美福嘉园A区8栋1001室
电话:0593-2729955,15259372236
联系人: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