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后坪国有林场关于开展森林资源有偿使用于发展湿地松采脂林资产评估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6 14:59 来源:福鼎后坪国有林场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若干规定》(闽林〔2024〕3号)的通知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闽财企〔2007〕35号)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场工作实际要求和增加我场经济效益为目标。现拟公开选聘一家具备森林资源评估执业范围且在福建省财政厅备案的评估机构,开展我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发展湿地松采脂项目的资产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标的

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长后工区9-010小班(面积236亩)、9-020小班(面积92亩)、10-010小班(面积96亩)、10-030(面积55亩)总面积共计479亩湿地松单株采脂价值。

二、收费标准

参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2014〕28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可下浮不超过30%进行报价。如出现相同报价,则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选机构。

三、中标原则

以有效报价者中的最低价者为中标人。

四、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4日15:00止。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福建省财政厅备案文件复印件;

3、报价函(应密封提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25年12月24日15:30。

地点:福鼎市山前通和路2巷8号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二楼会议室。

七、特别注意事项

本次评估业务必须含有2名以上(含2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参加。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须经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与2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共同签字方能有效。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森林资源评估专家应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联系人:王其桁(联系电话:13685059893)

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鼎后坪国有林场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