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情况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林业系统的综治和法治建设,今年调整充实宁德市林业局综治与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分两个工作组,明确了科室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对应做好局里法治和综治有关工作,做到计划性、连续性、保障性三到位。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研究加强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常务委员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三是组织开展培训。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局领导带头参加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同时,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网络培训班,安排部分局领导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暨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题培训班、市委党校处级干部培训班等。四是举办法治讲座。今年我局邀请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副主任林瑛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讲座、邀请局规划队高级工程师唐青山作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专题讲座、邀请局资源站张云同志作《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专题讲座、邀请局法律顾问彭建平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等,进一步增强林业系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五是强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防灾减灾日”“世界环境日”“质量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采取广播、电视、网络、会议、简报、标语和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照省、市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将我局有关工作反馈市审改办。二是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林业系统的对接,减少工作人员对审批事项信息的二次录入,提高审批效率。三是进一步优化“一趟不用跑”事项清单,将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列入该清单。
(三)全面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我局印发《宁德市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宁德市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宁德市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为今后我市林业系统较好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奠定基础。二是认真开展林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及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林业执法“一会四查”监管机制,加强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海洋与渔业局、民政局和发改委等部门沟通配合,在协同办理林业涉刑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处罚案件的生态修复、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涉林信访、森林督查线索的查处、矿山整治、坟墓整治、“大棚房”整治、打击假冒伪劣林木种苗、查处无证无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海上养殖综合整治的岸上鱼排监管等方面主动作为。2020年,全市查处林业行政案件611起,处罚617人次,处罚款753.3129万元,没收非法所得3.9261万元。三是组织全市林业执法大队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从今年1月30日起至3月6日止实行每日一报制,专项行动共出去执法力量1197人次,出动车辆298台次,巡护清查野生动物分布区等地438次,清理整治各类市场、饭店753个,受理有关野生动物行政案件8起,立案5起,处罚4起,收缴野生动物147只,罚款2.255万元,有效地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四是积极推进林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我局开展两轮“双随机一公开”林业执法检查,对6个检查清单事项抽取了86家市场主体,组织16名执法人员进行检查,立案查处7起林业行政案件,对5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整改回访,基本达到市本级林业监管目标。
(四)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成宁德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信用中国(福建宁德)、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综治诚信信息系统等平台的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以及福建省林业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的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同时,要求局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公布的《宁德市林业局权责清单》行使行政职能,不得在清单外或超出规定权限行使行政权力事项,并明确不履职、乱作为的追责情形。二是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通过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则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工作。要求有承担项目建设的国有林场和局相关科室严格按照《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的通知》《宁德市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要求实施,认真查找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市林业项目建设。四是强化党务政务公开。督促各科站将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及时在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局网站、市政府公开栏等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同时,严格规范公开流程,重点抓好事前公开审批、事中监督反馈和事后考核评估等环节,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有效。五是强化外部的监督与制约,特别是加强与市司法局、市效能办、市检察院、市法院沟通与交流,把市林业局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均纳入他们的监督范畴,实施阳光作业。
(五)做好涉林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信访案件办理。严格依照信访事项“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努力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今年,市本级办理信访复查5起。二是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有效保障我市林区的安定稳定。
(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放松不懈怠,科学把握大局,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斗争主动权。二是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森林资源督查为契机,组织专人赴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加强信访问题核查,对各地信访内容进行重点筛查。排查中央生态环保督查涉林信访交办件63件,未发现涉黑涉恶涉乱线索。三是重点整治林木承包经营,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林地征占用,造林绿化工程招标,森林资源调查,森林权属纠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等领域等行业乱象问题。结合本局“林业随机抽查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等,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和专项行动。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林业法制工作力量还很薄弱,市林业局机关没有专门法制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与林业法治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二是林业执法人员队伍编制不足、年龄老化现象严重,给森林资源监管带来压力。
2021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的部署要求,健全林业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治监督,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