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林业局2021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2-14 11:12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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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全力服务保障林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法治林业建设深入推进林区治理法治化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理论学习的必修课,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六中全会、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参加首都义务植树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在青海考察、在西藏考察、在陕西榆林考察等重要讲话精神和《人民日报》关于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的系列文章,抓好党章常态化学习,学好用好党史学习教育中央4本指定学习材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三部《简史》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著作,运用好《习近平在福建》采访实录、《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行动价值》等重要学习读物,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以及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邀请专家作深入学习党史 汲取奋进力量》《学习百年党史,不忘初心使命专题讲座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促学”作用,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辅导报告、领导下基层宣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林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履行林业生态保护职责,深入学习《福建省种子条例》,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做到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落实法治责任。成立宁德市林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和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了科室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对应做好局里法治有关工作,做到计划性、连续性、保障性三到位。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林业建设,并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有力推进法治责任落实。三是开展宪法宣传。今年我局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参加市委宣传部和市司法局组织的宪法宣传周普法图片展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局大楼LED屏幕滚动播放宪法宣传图片,对局干部职工分发宪法书籍,组织学习宪法等方式,不断提升宪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全力服务保障林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深入实施“一二三”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五个城”建设,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出台了《宁德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责任体系,明确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有力促进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开展“清风行动”为野生动物“保驾护航”。为全面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管控,严惩非法捕杀、交易、使用野生动物行为,巩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成果,按照国家、省里要求,1月31日至3月31日,我市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建立与海洋渔业局、政法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宁德海关联合行动协调机制。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18车次,出动执法人员316人次,监督检查120个场所,查办3个案件,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普及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向群众传播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理念,全力践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此外,还组织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以2013年1月1日以来的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为线索,全面清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省级以上公益林破坏森林资源等问题指导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案件线索和森林督查违法违规问题图斑数据衔接,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本次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到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线397个,查处到位205个,回收林地面积49.9031公顷。三是贯彻实施宣传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认真梳理民法典涉林有关条款,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民法典,强化民法典涉林条款与林业行政执法研究,畅通涉林信访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林业组织合法权益。四是营造林业法治营商环境。为落实好我市营商环境,结合林业工作特点,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涉林任务清单》,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方面加以改革,明确具体措施,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切实营造好林业法治营商环境。五是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五级十五同”目录要求,完成市级事项的绑定发布工作,根据新修订《森林法》及时调整修订权责清单修,对接省、市审改办和工改办,按时反馈意见。

  (三)持续开展法治林业建设一是构建行政决策法治化体系。全面实施《宁德市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在重大行政决策经过严格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聘请福建和厚律师事务所和福建子泰律师事务所各1人作为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签订等,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法治化体系。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鼓励在职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根据新修订《森林法》与《行政处罚法》等执法条款,积极向省局反应跟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调整。同时,积极推进林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我局开展两轮“双随机、一公开”林业执法检查,共随机抽取135家市场主体、16名执法人员进行林业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检查,立案查处4起林业行政案件。2021年,全市查处林业行政案件902起,处罚916人次,处罚款1325.6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2175万元。三是落实行政复议改革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积极引导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的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不再指引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通过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则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配合市司法局和省林业局开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今年列入审查的9件规范性文件,经审查均继续有效。

  (四)深入推进林区治理法治化。一是开启“八五”林业普法。围绕市人大通过的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林业行业特点,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分解年度普法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明确年度普法工作任务。为保障宣传需要,局里专门安排印刷一批次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防灾减灾日”“防火宣传月”“世界环境日”“质量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采取广播、电视、网络、会议、简报、标语和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共开展宣传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多份,参与群众近3000人。二是建立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线索摸排,从全市林业系统森林与野生动物案件刑事案件、林政治安案件、森林资源督查信访件等渠道进行梳理排查,建立林区举报奖励、依法惩处机制,实现扫黑斗争常态化。三是做好涉林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严格依照信访事项“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努力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今年,市本级办理信访复查3起。同时,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有效保障我市林区的安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2年工作计划

  我市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林业执法人员队伍编制不足、年龄老化现象严重,给森林资源监管带来压力。二是林业法制工作力量还很薄弱,市林业局机关没有专门法制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与林业法治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

  2022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林业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治监督,严格行政执法,扎实开展“八五”普法不断提高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