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林业局关于2022年度第二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12-07 10:29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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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局,相关市场主体:

  根据《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轮林业随机抽查执法检查的通知》(宁林综〔2022〕20号)要求,10月31日,我局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高效的原则,采用电子软件随机抽取方式,周宁县被抽取作为检查对象,同时抽取检查人员8名,于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对周宁县对4个清单项、30家市场主体开展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

  (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建设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对象是2020年以来,由我局审核同意的使用林地建设项目的10家市场主体,重点对项目是否已开工建设、是否超范围非法使用林地、是否存在未经批准非法采伐林木和是否受到处罚及履行处罚责任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被抽查的10家市场主体中,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周宁水务有限公司申请使用林地项目未开工建设、福建省银溪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批准使用林地项目已注销(未开工建设),以上2家企业检查结果认定合格,其余8家批准使用林地企业和单位已开工建设检查结果认定合格(详见附表1)。

  (二)野生动物保护监督检查

  该项检查市场主体1家,重点对是否符合核发野生动物保护类许可决定的有关规定,是否按照行政许可批准的内容,依法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活动,谱系档案、活体标记、专用标识、进出仓登记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违法、违规或者被处罚情况,是否遵守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是否定期向县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备案等六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锦麟生态农场野生动物救护站检查结果认定合格(详见附表2)。

  (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行政检查

  该项检查市场主体13家,重点对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档案、业务登记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执行自检、标签、包装和广告等制度情况,是否有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如下:

  被抽查的13家市场主体结果均认定合格(详见附表3)。

  (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交办信访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非法占用林地案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件整改情况

  该项检查市场主体6家,重点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生态修复进行“回头看”复查,检查结果如下:

  被抽查的6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生态修复中,1起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5起已完成生态修复且修复效果良好,以上6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生态修复检查结果均认定合格(详见附表4)。

  二、处理意见

  (一)周宁县林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审批许可项目的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二)周宁县林业局要继续加强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指导种苗生产经营者健全生产经营档案、规范标签制度,合法经营,规范生产。

  (三)周宁县林业局要继续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生态修复主体的监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后续复绿管护工作,巩固生态修复成效。

  附件:宁德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汇总表1-4

 

 

  

 

  附表1

                   

  宁德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汇总表(林地事项)

 

  制表单位:宁德市林业局

                   

  序号

  被 检 查 市 场 主 体

  检 查 事 项

检查结果

处置意见

  备 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代(编)码

是否已开工建设

是否超范围

是否违规采伐林木

是否受到处罚及履行处罚责任情况

 

  1

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张马寿

  91350925157744796L

  是

  否

  否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2

宁德市周宁县龙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李成强

  91350925MA3301KK92

  是

  否

  否

  是,已履行

  合格

  继续跟踪

  ——

 

  3

周宁县宁福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周宁县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护坡绿化工程)

孙登宽

  91350925MA2YLF7L3U

  是

  否

  否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4

福建省银溪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郑常培

  91350925MA33NYR643

  否

  否

  否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使用林地已注销且未开工建设。

 

  5

周宁县李墩镇人民政府

郑江忠

  11352230772916182Y

  是

  是

  否

  是,已履行

  合格

  继续跟踪

  ——

 

  6

福建省水务发展集团周宁水务有限公司

林晞

  91350925MA352WTJ54

  否

  否

  否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项目未开工建设。

 

  7

周宁县宁福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周宁县宁福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孙登宽

  91350925MA2YLF7L3U

  是

  否

  否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8

周宁县七步镇龙溪村民委员会

彭陈贵

  54350925ME1051329B

  是

  否

  否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9

周宁县浦源镇龙住院村民委员会

李承裕

  54350925ME1051265D

  是

  否

  否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10

周宁县七步镇人民政府

许剑

  113522300040670266

  是

  否

  否

  是,已履行

  合格

  继续跟踪

  ——

 

  附表2

                     

  宁德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汇总表(野动事项)

 

  制表单位:宁德市林业局

                     

  序号

  被检查市场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处置意见

  备 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代(编)码

  是否符合核发野生动物保护类许可决定的有关规定

  是否按照行政许可批准的内容,依法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活动

  谱系档案、活体标记、专用标识、进出仓登记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违法、违规或者被处罚情况

  是否遵守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

  是否定期向县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备案

  1

  锦麟生态农场野生动物救护站

  肖孙锦

  92350925MA2YJ5M41R

  未养殖

  是

  有

  无

  是

  是

  合格

  继续跟踪

  ——

  附表3

                   

  宁德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汇总表(种苗事项)

 

  制表单位:宁德市林业局

                   

  序号

  被 检 查 市 场 主 体

  检 查 事 项

  检查结果

  处置意见

  备 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代(编)码

  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按照许可证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档案和业务登记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执行自检、标签、包装和广告等制度情况

  是否有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

  1

  福建馨慧兰园艺有限公司

  林兰

  91350925MA8T1G1702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2

  宁德向山兰园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尤东平

  91350925MA32PHXR81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3

  周宁县起点种养专业合作社

  张应恭

  ——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4

  福建盛周花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杨晓鹏

  91350925MA33DBMH5U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5

  周宁县育林农场

  陈玉英

  92350925MA8U2LET3W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6

  福建三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潘国余

  91350925MA32PXTH42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7

  周宁县绿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汤惠莺

  91350925092709577D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8

  福建省万林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陈嘉伟

  91350925572954010H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9

  周宁县众兴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王佛平

  91350925066597161P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10

  周宁县康祥种植专业合作社

  汤康平

  93350925MA2Y4DDQ4L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11

  周宁县润农种养专业合作社

  温春妹

  ——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12

  周宁县林玮种植场

  林云产

  92350925MA2YM67N08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13

  周宁县大众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徐应荣

  91350925315446795A

  是

  是

  齐全

  规范

  否

  合格

  继续跟踪

  ——

  附表4

             

  宁德市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汇总表(环督事项)

 

  制表单位:宁德市林业局

           

  序号

  被 检 查 市 场 主 体

  检 查 意 见

  检查结果

  处置意见

  备 注

 

  编号/生态修复案件名称

  生态环保督察涉林主要问题

  验收意见(原)

 

  1

  衢宁铁路沿线被占用林地案

  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衢宁铁路周宁段工程负责人章志锐擅自组织工人在周宁县咸村镇、礼门乡的山场施工建设衢宁铁路,其在铁路沿线旁新建设的阮山一号隧道进口施工便道、阮山一号隧道进口1号拌和站、咸村炸药仓库、阮山一号隧道出口施工便道及营区、金字山大桥主线补征用地、川中特大桥主线补征用地、川中隧道进口营区、川中隧道进口弃渣场、川中隧道芹村斜井救援通道弃渣场9个施工点所占用林地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经福建森生司法鉴定所鉴定,犯罪嫌疑人章志锐在铁路沿线的9个施工点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共计77.129亩。

  根据宁林〔2020〕21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于2022年1月6日对周宁县林业局上报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赴实地开展现场核实。经现场查验,被占用林地共11处,均采用原地修复,修复总面积84.018亩,复绿苗木为木荷、茶、杉木、红叶石楠等,种植时间大多为2021年10月份(油湾炸药仓库点种植时间为2016年,修复面积4.465亩,种植杉木,密度60株/亩,保存率达90%),其中咸村炸药仓库点修复面积3.26亩,种植木荷,有部分枯死,川中隧道芹村斜井救援通道弃渣场点先前已种植茶叶,修复面积4.019亩,后该修复点又被国土部门重新覆土加厚,茶叶全部被毁,其余各点均完成修复。该刑案生态修复整改目标基本完成,同意通过验收。同时,责成咸村镇政府做好咸村炸药仓库枯死木荷补植,责成衢宁铁路周宁指挥部做好川中隧道芹村斜井救援通道弃渣场点茶叶补种。并做好复绿后续管护工作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2022年6月底前再次由周宁县林业局派员进行二次验收。

  经现场查验,复绿苗木为木荷、杉木、红叶石楠等,长势良好。

  合格

  继续跟踪

  ——

 

  2

  咸村镇富濑村“鸦片山”山场非法占用林地案

  2016年3月5日至6月15日间,咸村镇富赖村村民委员会现任村民主任黄印康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佣挖掘机进入咸村镇富赖村“鸦片山”山场施工,开设一条通往富赖村、上塅自然村的道路。经我局聘请森生司法鉴定所鉴定:该山场新建道路占用林地面积54.2763亩;沿线被采伐林木蓄积量332.1403立方米,毛竹693根。

  根据宁林〔2020〕21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于2021年6月18日对周宁县林业局上报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实。该案于2017年3月16日立案,2017年5月3日破案,并移送起诉,法院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期一年六个月,罚金6000元。经现场查验,被占用林地采用异地及原地修复,复绿苗木为木荷、杜英、丹桂等,复绿面积55亩,成活率达90%,该案件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经完成,同意通过验收。

  经现场查验,复绿苗木为木荷、杜英、丹桂等,长势良好。

  合格

  继续跟踪

  ——

 

  3

  泗桥乡杨厝边村芹山“众口坂”山场非法占用林地案

  2017年7月13日,我局接周宁县林业局移送案件,经查,犯罪嫌疑人潘德孝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于2016年10月间和2017年6月间,分别两次雇佣挖机进入周宁县泗桥乡杨厝边村芹山自然村“众口坂”山场施工开设停车坪,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经福建省鼎力司法鉴定所鉴定:泗桥乡杨厝边村芹山“众口坂”山场因建设停车坪施工占用并毁坏的林地面积13.07亩,被砍伐林木蓄积量0.465立方米。

  根据宁林〔2020〕21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于2021年3月9日对周宁县林业局上报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实。该案于2017年7月27日立案,2017年11月23日破案,并移送起诉,法院判决当事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单处罚金3万元。经现场查验,被占用林地采用大苗补植,造林复绿面积10.99亩,同时取得对芹山湖养殖便道2.08亩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批(闽林地审核〔2017〕39号),该案件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经完成,同意通过验收。

  经现场查验,复绿苗木为山杜英,长势良好。

  合格

  继续跟踪

  ——

  4

  纯池镇莲地村“下坪岗”、“下塘仔”山场非法占用林地案

  2015年8月至10月及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周在滔在未办理林业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佣挖掘机先后进入纯池镇莲地村“下坪岗”山场和莲地村“下塘仔”山场开设机耕路,非法占用并毁坏林地。经福建森生司法鉴定所鉴定,犯罪嫌疑人周在滔在纯池镇莲地村 “下坪岗”山场和“下塘仔”山场非法占用并毁坏林地面积23.6322亩,其中生态林8.9121亩,商品林14.7201亩。

  根据宁林〔2020〕21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于2021年6月18日对周宁县林业局上报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实。该案于2018年9月20日立案,2019年3月19日破案,并移送起诉,周宁县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周宁县森林公安未做行政处罚。经现场查验,采用原地修复方式,复绿苗木为木荷、女贞,复绿面积28亩,成活率达95%,该案件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经完成,同意通过验收。

  经现场查验,复绿苗木为木荷、女贞,长势良好。

  合格

  继续跟踪

  ——

  5

  泗桥乡泗桥村“佛山”山场非法占用农地案

  2016年12月间,犯罪嫌疑人陈崇洪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佣挖掘机进入泗桥乡泗桥村“佛山”山场进行开垦山场、开设机耕道,占用并毁坏林地。经福建森生司法鉴定所鉴定,“佛山”山场因开设机耕道和带状开垦占用林地面积8.9123亩,其中占用并毁坏生态林面积7.1566亩,占用并毁坏商品林面积1.7557亩,被采伐林木262株,蓄积量6.7892立方米。

  根据宁林〔2020〕21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于2021年6月18日对周宁县林业局上报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实。该案于2018年12月3日立案,2019年7月4日破案,并移送起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23000元。经现场查验,采用原地修复方式,复绿苗木为木荷、油茶,复绿面积9亩,成活率达90%,该案件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经完成,同意通过验收。

  经现场查验,复绿苗木为木荷、油茶、板栗,长势良好。

  合格

  继续跟踪

  ——

  6

  纯池镇禾溪村“水鞋岭”山场、“坪坑中”山场非法占用林地案

  2018年1月29日,我局接周宁县林业局移送案件接警后,经查,2017年6月至12月间,纯池镇禾溪村村村民主任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在禾溪村“水鞋岭”山场、“坪坑中”山场拓宽道路,占用毁坏林地。经福建森生司法鉴定所鉴定,“水鞋岭”山场被占用毁坏林地面积6.0194亩,被采伐林木794株(其中板栗70株),蓄积量11.9114立方米;“坪坑中”山场被占用毁坏林地面积6.7481亩,被采伐林木698株,蓄积量20.45立方米;以上均为一般用材林。

  根据宁林〔2020〕21号文件通知要求,我局于2021年3月9日对周宁县林业局上报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实。该案于2018年1月30日立案,2018年7月4日破案,并移送起诉,周宁县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周宁县公安局未做行政处罚,经现场查验,该案件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经完成,同意通过验收。

  该案件所涉及林地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闽林地审〔2018〕598号)。

  合格

  继续跟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