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的工作部署要求,推深做实林长制,持续开展法治林业建设,全力服务保障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一是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心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等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廉政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安全和保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我省实施细则的学习。学好用好《摆脱贫困》等重要著作以及《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等书籍。结合学习《习近平书信选集》第一卷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林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履行林业生态保护职责,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做到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落实法治责任。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充实成立宁德市林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了科室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协调联络市直立法、司法和相关执法部门工作以及统筹局法治建设日常事务,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有力推进法治责任落实。三是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宣传。通过发放宪法和民法典单行本、在局大楼LED屏幕滚动播放宪法和民法典宣传图片、组织学习宪法和民法典等方式,推动局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和民法典,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宪法、民法典网络答题活动,强化民法典涉林条款与林业行政执法研究,提高公众用好民法典意识,从而不断提升宪法和民法典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营造学习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的良好氛围。本次宣传月共分发宪法和民法典书籍100多本,参与宪法、民法典网络答题100多人次。
二、全力服务林区发展和谐稳定。
一是推深做实林长制。今年我市发布宁德市林长令第1号,召开全市林业改革发展会议暨市级林长会议,推动林长和副林长巡林,全面建成市、县两级林长制护林巡护调度中心,全面建立“林长+公检法”联络机制,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合力。二是深入开展“清风行动”。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巩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成果,根据国家林草局等十一部委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我局迅速牵头建立市级联合行动协调机制,明确各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任务,加大部门联动,扎实开展专项行动。“2022清风行动”全市各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1883车次,执法人员7468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场所3867个,立案21起,其中刑事案件18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23人,罚款3.7万元,收缴救护放生野生动物29只、非法猎具、渔具54张,其中林业系统出动执法车辆187车次,执法人员599人次,检查632个场所,立案3起,处罚2人,罚款3.7万元,救护放生野生动物20只,有效遏制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普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经营加工野生动物行为,全力践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和破坏野生植物的行动。三是推进历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清零”。积极开展2013-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清零”攻坚行动,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到位”的要求,制定查处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办法、成果报送、时限要求以及监督检查措施等,已完成2013-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3371起,占总任务100%。开展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交办信访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非法占用林地案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件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四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市审改办部署要求,完成《宁德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林业部分的修订和确认,及时完成工改办、审改办布置的审改有关工作。五是做好重大林业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林业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行使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职权,拟作出重大行政决定之前,林业法制审核机构或法制审核人员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深入开展法治林业建设。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法治化体系。全面实施《宁德市重大林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需经过严格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聘请福建子泰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签订等,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法治化体系。二是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45周岁以下在职干部职工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今年我局组织254人报名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41人报名参加林业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最终申领执法证98人,确保执法后备力量充足。积极向省局反应跟进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调整事宜,省林业局已于2022年8月11日印发《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及《福建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基层执法办案提供处罚裁量依据。同时,积极推进林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我局开展两轮“双随机一公开”林业执法检查,共随机抽取77家市场主体、14名执法人员进行林业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检查,立案查处6起林业行政案件。2022年全市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172起,处罚1190人次,处罚款1646.7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8万元。三是执行行政复议改革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我省县级以上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引导申请人直接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不再指引其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通过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则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市司法局和省林业局开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今年列入审查的9件规范性文件,经局务会研究,拟废止2份,拟继续有效7份。
四、不断深化林区治理法治化。
一是大力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出台《宁德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构建“一核两廊五轴”的发展格局,推进宁德林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驻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对前来办事咨询人员进行发放宪法文本,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分解年度普法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明确年度普法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学习新模式,创新推出“机关课堂”,邀请机关内部专家教授和经验丰富的科站负责人,每月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专业技术课程,提升队伍服务水平、业务能力。自今年3月开讲以来,已开展授课7次。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防灾减灾日”“防火宣传月”“世界环境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共开展宣传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参与群众近4000人。二是切实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积极开展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法定职责、聚焦行业清源,增强领导干部对黑恶势力围猎的“免疫力”。我局召开学习会议1次,党组学习1次,运用LED屏幕宣传2条,利用局网站发布相关宣传文章1篇,利用社区联建在广场宣传1次。三是落实好涉林信访维稳工作。今年,市本级办理信访复查15起。同时,继续做好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指导工作,有效维护我市林区的安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