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林业局关于2025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2-16 10:29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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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局的工作部署要求,深化法治林业建设,服务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自我革命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和引导林业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市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将我局有关工作反馈市审改办。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林业系统的对接,减少工作人员对审批事项信息的二次录入,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将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列入该清单。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中已规范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无特殊情况不退出政务服务中心,我局目前已有“林草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新办核发”等三项入驻负面清单。

(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林业执法监管。一是不断深化“林长+”制度。6月24日召开全市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会议,把林长制纳入环保督察体系,分类开展有效问责,选树一批林长制工作“三争”型干部。今年市县两级林长、副林长共计巡林240次,协调解决责任区域重点难点问题112个。组织召开2025年“林长+”工作联席座谈会,围绕行刑衔接、生态修复、人大代表林长经验做法等进行交流,促进人大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效融合,共同守好我市森林资源。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025年,全市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01起,处罚406人次,处罚款 527.47万元,没收非法所得3.32万元;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清风行动2025”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系行动开展期间,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10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10人,收缴野生动物7只、非法猎具90个、罚款和罚金1万元。三是持续推进林业执法监管。2025年,我局开展2轮“双随机、一公开”林业执法检查,共随机抽取33家市场主体,14名执法人员参与监管执法检查;持续加强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资格常态化考试,目前,全市林业系统共有107人持有行政执法证,有效保证执法后备力量。四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根据省林业局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自检自查工作,未收到相关问题线索,未发现行政执法和检查人员存在违规问题。

(四)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完善林业法治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宁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清理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审核把关局印发文件325份,开展规范性文件初步审查3份,其中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份(1份正在报送中),本局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二是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遵循《宁德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局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落实合同续签和报备工作,聘请福建子泰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日常行政管理提供法律意见。三是依法做好法制审核。根据《宁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对《宁德市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建设实施方案》进行法制审核,没有不同意见。四是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针对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向我局提出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切实发挥护林员在生态保护中的前端基础作用的司法建议,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给予书面回复。五是认真配合立法调研。配合省林业局政策法规处做好来宁德市开展的《福建省森林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共在蕉城区林业局和古田县林业局召开2场座谈会,并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和林企负责人参加座谈。

(五)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做好矛盾纠纷调处。一是组织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根据活动主题制定宣传活动计划,组织相关普法科室参加2025年宁德市“宪法宣传周”群众性普法活动;深入重点林区、林业企业、疫木加工厂和共建社区等进行宪法和民法典宣传,结合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普及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责任;利用局办公大楼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海报,号召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线上学习和答题活动,激发学习热情,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组织开展林业核心法律法规宣传。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年度普法重点宣传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并督促定时报送宣传落实情况。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植树节”“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林业普法宣传计10多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福建省种子条例》《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指南和防火安全常识宣传册等500多份,切实将业务职能与法律宣传服务结合,推动普法宣传走进千家万户。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和行政复议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开展信访复查工作,今年市本级没有办理信访复查;2025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同时,继续做好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指导工作,有效维护我市林区的安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及2026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经过省对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发现但仍存在林业法治机构不健全、基层林业执法队伍撤并转岗、学规学法有关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林业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以林长制为抓手,积极推进行刑衔接。持续推进“林长+”机制,充分发挥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局驻市林长办联络室作用,全面加强林业与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信息互通互报、执法办案信息共享、重点案件联合办公,推动林业绿色发展与生态司法保护衔接、林业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及刑事司法衔接,同时,严把法制审核关,加强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与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的林业案件查处整改工作沟通衔接,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合力。

二是建立健全学规学法制度,深化学规学法实效。全面及时梳理林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地方立法进展和区域工作特点,建立林业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尽快掌握履职所需法律法规,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林业系统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学法普法用法,不断推动林业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三是加强法治工作力量,强化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科学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深化普法宣传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和集中学习研讨,积极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主题活动。同时,定期组织各县(市、区)法治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工作培训,提高法治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