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林业安全生产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8 11:02 来源:宁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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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局,各国有林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林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市林业安全生产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考评活动,达到增强社会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目标,促进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考评内容
(一)各县(市、区)林业局要按照《2016年度各县(市、区)林业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表》的相关内容进行考评。同时,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完成情况,粉尘涉爆企业排查摸底整治情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是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材料、总结等。
(二)各国有林场按照《宁德国有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核表》的相关内容进行考评。同时,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完成情况,木材采伐、运输、集材,森林防火,三工培训,危房改造,工区、生产点等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隐患排查和整治等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台帐档案建立、及时报送信息、材料、总结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考评时间。从11月15日开始,到12月5日结束。
(二)考评方式。分二个阶段进行,分别为:
第一阶段:自评阶段。11月15日至25日,各单位要按照考核表内容进行自评,查找不足,及时整改完善。
第二阶段:考评阶段。11月25日至12月5日,市林业局将组织抽调各县(市、区)林业局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进行互评,具体考评时间及抽调人员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林业局,各国有林场,将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自评表、自评总结材料等以文件形式于11月24日前报送市局安办。



宁德市林业局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