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以“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宗旨,围绕探索闽东森林城市群建设的目标,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利为中心,以大地植绿、心中播绿为重点,以提升城市森林景观工程、生态乡村建设活动为载体,构建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打造便利的森林服务设施,建设繁荣的生态文化,实现生态与发展共赢、城市与乡村共进、富裕与文明共享,建设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山水融合、绿色发展、生态宜居的美丽宁德。
二、建设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按照市创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二)广泛动员,全民共建。利用各种宣传和组织手段,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全社会自觉参与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
(三)科学规划,重点布局。按照创森总体规划,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以主要通道、居住区为重点,强化身边增绿、见缝插绿、改善生态、优化人居环境。
(五)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城镇绿化、通道绿化以乡土树种和乔木树种为主,结合绿化、彩化、香化功能;乡村绿化大力发展经济林果茶竹和珍贵树种,助推乡村振兴。
三、建设目标
四、建设重点
继续抓好森林生态体系、生态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支撑能力体系等建设,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建设工作。
(一)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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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态产业体系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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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和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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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撑能力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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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设。
五、工作步骤
2020-2022
(一)
(二)
六、落实责任
(一)
(二)
市发改委:负责有关创森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和招标等审核批准工作,负责铁路沿线绿化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关资金筹措和监管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中心城区新建公园、小区、道路等绿化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采矿造成的青山挂白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有关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水岸和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水系林网建设及科普活动等工作;涉及水源地森林覆盖率、水岸绿化率等有关指标。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国道、省道等道路绿化工作;涉及到道路绿化率等有关指标。
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高速公路沿线绿化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村庄发展规划、经济林果药茶建设等生态产业建设有关工作。
市文旅局:负责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工作系列宣传报道、制作宁德市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建设视频宣传片等生态文化建设有关工作;涉及公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等指标。负责休闲游憩绿地建设、生态旅游等相关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森林乡村建设、造林绿化与森林抚育、义务植树、林下经济、林产基地、林木苗圃、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森林和林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保护、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林地土壤保育、林业信息化数据中心建设、科技支撑、科普场所建设以及创森档案管理等支撑能力建设相关工作;涉及森林覆盖率、古树名木保护率、郊区森林自然度、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森林单位和城镇等指标。
七、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创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团结一致,奋发有为,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市直各部门、各有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支持参与林业建设和创森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将创森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森工作,不断扩大创森宣传的覆盖面,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让创森活动深入人心,使创森活动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要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生态安全意识,为创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及时充实和调整我市创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创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创建方案的编制、实施、技术指导及项目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牵头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调、上下配合、行之有效的森林城市建设组织领导体系。
(三)明确任务,强化管理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工作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森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森机构、方案、指标、经费、措施和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
(四)创新机制,社会共建
坚持把创森工作贯穿于整个城市发展全过程。在争取上级配套、财政统一安排、部门努力筹措的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或创森活动予以补助。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运用市场办法,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造林绿化。要倡导全民义务植树,不断深化认建认养活动,多点设立各类纪念林基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生动活泼的形式,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态势。
(五)突出重点,提升水平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结合部、入城口、主要道路及交叉点的造林绿化、园林艺术水平的提高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绿地景观。市区要抓好绿化的布局调整,努力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各县(市、区)要重点抓森林植被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升,提高森林覆盖率。
(六)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创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落实创森各项责任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挖掘本部门潜力,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创森绿化建设和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同心同力,为我市创森工作而不断努力。